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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1 / 2)



D



齐克果写过这样的东西:



记忆是最基本的条件。藉着叫做记忆的方法,人们才能经由回忆,将经验变成神圣的存在。经验里有努力与责任的伴随,无差别性的记忆则无所谓努力与责任。基本上,回忆是一种技术——



这三天里我自己的行动是什么,我一点也想不起来了。我到底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事?我完全不知道,因为我的脑子完全被浓雾弥漫,根本无法传递记忆这种东西。我了解这是因为这个记忆可能危及我的生命,所以我才会一点也记不得。这是潜意识的自我防卫,我的脑子不让我想起这三天的事。



这好像就是那位瑞典教授告诉我的,所谓的“交扰模式”。这是可以统合不同的感觉领域,而得到感觉的能力。一出生就全盲的人,如果他成人后有机会因为角膜移植手术,而奇迹性地获得视力,那么,就算他在全盲时期能在语言与触觉上很清楚的认知三角锥与圆柱的差异,但在得到视力之后,首次面对三角锥与圆柱时,却很难光靠视觉,就说对何者是三角锥,何者是圆柱。



同样的,也很难分辨小狗与小猫。可以说盲人时代得到的认知,无法应用于从眼睛得到资讯的时候。不过,只要一闭起眼睛,抱起小动物,就立刻知道是猫还是狗。面对三角锥时也一样,只要闭上双眼,用手一摸,就马上知道这是三角锥。人类的感觉领域严重地影响个人认知,要完全改变感觉领域所造成的认知,要花相当长的时间。



我走在迪蒙西村的小路上时,可能是四周景物全被薄雪覆盖的关系吧?我对周围的环境既不觉得感动,也不觉得害怕,只觉得心情十分混乱。我已经四十二年没有踏上这块土地,却没有四十二年再度重逢的激动,仿佛昨天、前天我都在这里,甚至觉得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迷雾一直盘据在我的脑子里,我恍恍惚惚地在小路上来来回回地走着。



迪蒙西确实很像我所熟悉的坎诺,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所不同。若要说明它们到底有何不同,或许可以用“有人戴上和我很亲近的人的面具,出现在我面前”来形容。



我在冰冷的空气中,因为脑子里一片迷雾而整个人恍恍惚惚的,时而来回走动,时而停下脚步,并且闭上眼睛观想自己脑中的世界。我脑中的银幕有两部电影,一部是新电影,一部是老片子。这两部电影的场景虽然完全相同,但看起来却是两个世界。坎诺和迪蒙西就是这样的两个世界,所以它们是两个不同的地方。每当天要亮的时候,我就重新有这样的感慨。



在恍惚中的我,被愤怒的情绪操纵着,并且在无形的手推动下,做了种种的事情。虽然我是在思考无法走出迷雾的情形下做出那些事情,可是那些非我自主意识所进行的行为,又是非常深刻的真实体验,让我感到强烈的疼痛。记忆那些事情让我痛苦,也让我无法逃离这里,于是那些事情终于出现在我的画作上。我想过,或许我不应该再画了,因为作画可能让我陷入危险之中。



我的记忆来自未来,应该就是让我的心情恍惚不知所措的原因。或许用“记忆”来形容并不正确。不,“未来”这个字眼或许也不正确。因为我是活在复数的场所里的,是活在复数的时间里的。成为我脑中记忆的,是未来的事情,也是现在的事情。对我来说,千年之后的未来,就是昨日。



出现在我脑海里的风景,来自和现在的我的意识不同的地方,那是和现在不一样的意识场所。一般来说,那就是过去吧!回忆应该只来自收藏着经验的记忆盒子里。但是我不同,我的回忆不等同于记忆中的经验。这是耶和华的意思。耶和华进入我的身体,便把祂未来要做的事情,成为我的记忆。



再见到迪蒙西时,我一点激动的情绪也没有,只觉得有些无趣。这和风景从未来飞进我的脑子里,让我激动得想赶快把那个风景画在画布的心情比较起来,存在于现实世界的这个村子,给我的最大感受,就是冷。



我只想着赶快结束这里的事情,待在这个村子里的时间,实在是太无聊了。我还想快点回到画布前,坐在被阳光晒得暖暖的凳子上,埋头作画。



我的脑子里早已失去齐克果所说的无差别性的琐碎记忆。存在我脑中的,只有像砂金一样发出神圣光芒的微小部分,它们以回忆的型态,存留在我的记忆里。但是,这些记忆并不是我自己选择的,而是像一阵旋风似的,从未来世界的某一点,一次又一次地吹进我的内心,为我筑起记忆之墙。



回忆需要技术与努力,可是我却没有这两样东西,我是无法回忆的。因此即使如昨天那么接近的日子,也不会存在我的记忆里。我的快乐之地,只在那片记忆之墙里面,墙的另一边是我绝对不会触及的地方。



我对这里的每个地方都没有感觉。我不知道我这么说是否得当,但是,我觉得我的脚现在所站立的冰冷村子,像一个所有重要东西都被抽光了的空壳。



坎诺城也给我相同的感觉。坎诺城像一块一再被用力拧转的海绵,现在不管再怎么用力拧,也无法从这块海绵上拧出一滴水来了。这是我站在巨大的坎诺城前面时,唯一的感觉。



一走进城内的石头堆中,进入我眼帘的,不管是中庭还是曾经当作断头台的圆石;抑或是位于拱门之外,只能小窥一角的墓园,全被雪覆盖着。石头很冷,这个城堡就像一座冰宫。走到外墙上的回廊,回廊的地面也全被雪覆盖了,完全没有人类的足迹。这么冷的冬天,当然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来这里吧!村子的上空有一层薄雾;本来应该是淡绿色的山丘,因为雪的关系,而呈现出白色的起伏,一直绵延到森林那边。



我也登上伦敦塔,沿着螺旋状的阶梯往上走,来到冷风直吹的塔顶。眼下的山丘脚下,是覆盖着浓浓雾气的尼斯湖,风景仿佛东方的山水画,是色彩清淡的世界,天空的雾气随着高度变淡,因此可以从高处看到湖对岸的森林。那里的森林也一样被着白雪,树梢上斑斑点点的白雪模样,像是撒了糖粉的甜点,看起来非常华丽。湖的相反边,是可以直接通到城堡的凯斯鲁路。这条路的另一头,就是商店街。站在塔顶上,也可以看到商店街的屋顶。



这座城堡让人觉得怪怪的。伦敦塔比想像中的小,塔顶上的空间大概可以容纳十个人站立,可以说相当窄小,这令我有点意外。我以为塔顶或回廊的宽度都应该更宽才是。我每次登上塔顶,就有这种感觉。



我呆呆的站在塔顶上,忍受着寒冷的空气。虽然冷,但是站在这里还比较好。我磨磨蹭蹭的,拖延着工作。我感觉到害怕,心跳速度变快了。脑子里响起一个声音,要我赶快去那里,所以我是非去不可了。



鞋子踩在雪上很滑,下阶梯时必须更小心。为了不滑倒,我很小心地走着塔的石阶。城的内部到处可见鸽子巢,不论走到哪里都可以看到鸽子,这个城堡已经变成鸽子的公寓了。没想到人类的封建权力,竟为二十一世纪的鸽子,提供了理想的居住环境。



来到中庭,进入可以走下地道的狭窄入口,打开从口袋里拿出的手电筒。融化的雪水渗入地下道,所以地下道的地上湿答答的,也可以听到从上面滴落到地面的水滴声。空气中充满水、泥土和苔藓的气味。



地下道的走廊很长,位于这里的这个入口,大概不容易被发现吧!眼前有石盖,它和墙壁之间有一道相当宽的缝隙,把石盖推开的话,就会出现一个可容一人出入的空间。我走进那个空间,然后再把石盖推回原位。



石隧道里有股味道,但是这个味道还不至于令人不舒服,而且隧道里还相当暖和。隧道里虽然暗,但只是静静待在这里的话,并没有什么不便。所以只要习惯了这样的环境,谁都会喜欢这里的。



这里还算宽,即使穿着大外套,也可以向前行动。不过却必须趴着前进,所以穿着礼服的话,就不适合进入这里了。尽管这里没有什么水气和泥沙,不会弄脏衣服,可是遇到必须趴着走的路段时,就必须顾虑膝盖是否会磨破了。



我一面用手电筒照着前方的路面,一面慢慢前进。这条隧道相当长,又因为必须四肢着地趴着走,所以速度快不了。爬行了一段距离后,终于看到左手边的一个横洞了。来到这里后,隧道变窄,必须脱掉外套才好前进。折腾了半天,好不容易脱下外套。我把外套摺好,放在一旁,才辛苦地爬进横洞里。



小的时候,这个横洞虽然狭窄,我也可以轻松出入。如今自己长大又变胖,两个肩膀根本就抵住隧道的最上面了,想掉头转个方向都不可能,所以只能继续趴在地面上,慢慢的向前爬行。



我小时候想像过:如果这里发生坍方,会有什么样的情形?每次想到这个问题,我就感到强烈的害怕,甚至好几次都梦见自己在隧道里面时,前面和后面都发生坍方了,而在无法呼吸、几乎窒息的痛苦下惊醒。其实,这里是石头堆砌而成的,根本不会发生我所想像的坍方情形。



艰苦的爬行一直持续着,如果不知道前面是怎么样的情形的话,实在很难坚持下去。终于爬行到抬头就可以看到有隙缝的金属盖子的地方了。这条隧道也就到此为止了。我爬到金属盖子的下方,举手把盖子往上推。这个金属盖子和小时候一模一样。虽然已经完全生锈、破败了,但是形状和以前完全一样。



其实,这是当然的,因为除了我以外,根本没有人会来这里。自从我离开这里后,这间地下室就被封死了,位于上面厨房墙壁的某一扇门,被人用泥土、砖块填满了。所以,现在住在上面的家庭,并不知道他们的脚底下有这么一间地下室。



经过大约二十分钟的辛苦爬行,终于来到这个地下室,也终于可以站立起来了。但是,我的动作必须尽量轻盈,否则就会扬起让人无法呼吸的尘土。飞扬的尘土令人肺痛,引起激烈的咳嗽。



墙上有开关,但室内却没有电灯,也没有电。地上的光源无法到达这里,这里是完全漆黑的,如果关掉手电筒的光源,谁也无法在这里行动。我拿着手电筒,照视着四周的墙壁。泥土与尘埃造成的黑斑,黏着在墙壁的各个角落。相形之下,铺着石头的地板显得干净多了。因为我以前来过这里好几次。



我呆呆的站着,让混沌的脑袋稍微休息一下。这个气味!这里的湿气和尘埃的气味!还有时间与黑暗的气息!好久好久没有闻到这个已经被我遗忘许久的气味了。我的脑子里还是一片朦胧。现在是什么年?今年是西元几年?今天是几月几日?我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事情?这里是哪里?我在这里做什么?为什么我会进入这样的地方?现在我正准备做什么?我到底是谁呢?



不知道答案是什么。我是谁?现在在这里做什么?为什么我的脑子里一片模糊?为什么我来过这里好几次?



狭小的室内墙边,有一张老旧的木头桌子,桌面上有一层厚厚的泥。



拉开抽屉看,里面有一本小小的,但是挺好看的笔记簿。笔记簿上的笔迹是我的。



啊!我想到了。



我经常是这样的。睡了一个晚上后,翌日会突然想要想起昨天所做的种种事情。例如会想:我在什么时候,做了什么事情?我总是在第二天早上,对着自己昨天画了一整天的画,自问:这是什么画?是谁画的?看着昨天晚上烤的面包,想:谁把面包放在这里了?



今天确实是十二月二日——对,今天是十二月二日。马上就是修殿节了。我是犹太人,今天是十二月二日。只要知道这个,就够了。



E



十一月二十九日



我一直四处寻找耶和华的踪迹。在寒冷的山毛榉森林中寻找、在黑暗的上方湖泊畔寻找,但是耶和华到底在哪里?祂在某个地方,让草地上的野草燃烧起来吗?让树枝喷出火焰了吗?我一边这样期待着,一边独自四处寻找它的踪迹。



我跪在掉满山毛榉落叶的草地上,数次弯下腰,额头触着地面;或爬到古城的塔顶,看着湖的方向,我不断地祈求着,希望能见到神一面。可惜我一直没有如愿。



回到应许之地以后,迦南的每一个人都在寻找耶和华。可是,就算世界被烈火燃烧,他们仍然见不到耶和华现身;就算世界发生了毁灭性的大地震,也不见耶和华出来拯救世人;就算世界被暴风雨侵袭,人们还是见不到耶和华。可是,耶和华却现身在微风吹拂、草木轻摇的黄昏微风中。



所以我也在平静的夕阳余晖中,在随着风飞舞的落叶中、在温柔的细雨中,侧身倾听,凝神注意寻找耶和华。但是,不管是哪里,都没有现身。



我相信耶和华,从来没有怀疑祂的存在。祂是这样的接近我,与我的心灵结合在一起。我相信祂是确实存在的。我不只在祈祷的时候希望能够见到祂,就算平常时,也渴望见到祂,希望它能听到我想复仇的心声。



就像曾经去尼罗河畔救人的摩西,我也被逼到绝境。如果我也能在燃烧的草地上,听到耶和华的声音,我绝对不像摩西那样犹豫。不论神命令我去哪里,我都会去。我从来不怀疑祂的力量与存在。



我想见到耶和华,总是全心向他祈祷。我的祈祷是那样的真诚,所以祂和我合体了。我变成耶和华。我全身充满力量,我要实现正义。



只有力量,才有正义。没有力量的话,就什么也没有。我想说的是:没有力量的话,就会被送进毒气室,谁也救不了我。这就是以色列人的命运。在十字军时代,就有好几万以色列人被杀害。那些被杀害的以色列人并没有做什么坏事,只因为是以色列人,就毫无意义的被杀害了。



即使没有被杀害,也会被社会遗弃,被视为和动物一样的低等生物,关进笼子里。我知道他们把我关进蒙拓斯精神医院的原因。他们实际上是想杀死我的,可是现在这个时代不能随便杀死一个人,所以就把我放进有着高高围墙、厚厚墙壁的铁格子笼里。他们打算让我一辈子待在笼子里,不让我说话,也不让我知道我母亲的事,甚至销毁我们母子在此生活过的痕迹,当作我们母子从来没有来过这里。他们想让我从这个世界消失,因此,他们用电击对付我,让我变成废人。



所以我一定要复仇。不,应该说以色列人必须定期性地进行复仇才行,否则就会被瞧不起,别人一有机会,就会把你当成奴隶。以色列人已经被埃及人、巴比伦人、纳粹党人欺负得很惨了。以色列人的命运如果不是成为别人的奴隶,就得永远地流浪吗?



我带着这样的宿命出生,一点希望也没有,这样实在太悲惨了吧!我并不是自愿来到这个世界的呀!我从来也没有想过要来这个世界。我不说话的原因,并不是我的能力比周围的别人低,或不会说话,我只是不想说话。我只想一个人待在冥想的世界里,与耶和华对话。



所以我杀死波妮·贝尼。我把她杀死,然后将她的头,从她的身体上摘下来。因为我是耶和华,所以我可以办得到。我一旦和耶和华合为一体,身体力量就源源不绝,自然什么事都能办得到。



我不是很清楚当时到底是什么情况,总之,我先把波妮的头,从她那个贪爱男人的身上摘下来,然后杀死佩琪的狗,将狗头与狗身分开,再找一根棍子从狗脖子的空隙处插入,再把波妮的头插在棍子的另一头。就这样,我完成了拥有狗的身体的波妮。这是真正的“母狗”。她的毛色黑得发亮,仿佛天生就该是这样的动物。



这个女人下流又专爱打探人家的隐密;一旦打探到别人不愿为人知的隐私,就到处散播。这种行为不是很令人讨厌吗?可是,做这种低级的事,就是她的人生。她就是这样的人。人世间为什么会有这么讨人厌的人呢?整天偷偷摸摸地跟在人后,东嗅西嗅,看看哪里有可以让她发挥本事的地方,这不正是狗的行为吗?这不是人类的行为。不过,动物还比她可爱,因为动物很诚实,它们对自己的一生是忠实的。波妮是低级而一无是处的生物。



我看着完成后的奇怪母狗波妮,不,应该说是我看着波妮的真正面目,笑了好一会儿。她的真正面目是**的母狗。在此之前,她竟然以人类的姿态生活着,我觉得很好笑。



然后,我把狗身的波妮推到圣诞树的最高处,摆放在枝叶之间。这样的话,就可以从枝叶的缝隙看到波妮的脸了。看到她呆然若失的眼神,和极度惊恐的表情,我又笑了。



就在这个时候,我的身体开始颤抖,整个人完全恍惚,眼前出现了迦纳地,耶和华站在迦纳地之上。我先是变得无法动弹,接着便整个人倒了下来;我极力忍住想突破喉咙的叫声。终于,我终于见到了,我见到我的神了。我也终于了解了。原来是要这样做吗?



我第一次见到神,才真正的理解信仰这个东西,也了解到为何古代的神祇们想要活物献祭的原因。我全身都在发抖,我明白是神附身在我身上之故。不管我在森林里走了多少路,在枯叶上跪了多久,都见不到神。必须像现在这样,有积极的作为才行。耶和华是有力量的神,所以我们也必须显示力量,才能向祂祈求。



神不是一点力量也没有的木偶。至少祂不同于我的以色列的神。祂有时会化身为魔神,允许我们向做了坏事的民族进行报复。这就是名为耶和华的神,这才是我要崇拜的神。我觉得全身充满幸福的感觉,并且明了到以苦行的方式来接近修道者的心情。这才是真正有意义的成长。以前我从来没有如此接近过神。我终于见到神了!



而且,耶和华还教了我。波妮·贝尼和黑色的长毛狮子狗,就是B·P和B·P。原来如此,难怪可以搭配在一起,他们的命运原本就应该在一起。我懂了,原来就是这样。



这个世界错误丛生,变得愈来愈复杂,人们对信仰充满疑虑,终于让神不高兴了。



像波妮那样的人,是最糟糕的人种。她是世界上最差劲的狡猾**者,只要给她一点小钱,谁都可以和她上床,却故作清高,在客人面前说我的坏话,说我是性变态,经常骑着脚踏车,去偷看村子里的女孩洗澡。还谩骂、嘲笑我,说我是色情狂女人生的小孩,所以天生也是个色情狂。并且说我也偷看她洗澡。其实她是为了掩饰自己淫荡的罪行,为自己辩护,才拿我当挡箭牌。我对于在酒店**者的肉体一点兴趣也没有,我根本不想看她。



我把波妮赤裸的身体放在猪肉上。既然她那么想让人看到她的身体,这样一来就可以让人看个够了。我再把她的四肢分散开来,把她的两只脚插在教堂门口前的花丛中。因为先知耶稣要给她的惩罚,所以脚要放在教堂前面。接着再把她的两只手臂,放在天文望远镜之上。



十一月三十日



信仰是寂寞的事情。从信仰耶尔的古早时代起,开创有价值之路的存在者,总是孤独的。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一个宗教教祖,是在欢乐气氛之下诞生的。



真正的信仰是孤独的事情。因为走在已经开拓好的道路上的人,绝对不是一个追随者。不论是迦南之地,还是亚历山大、麦加、耶路撒冷,还是印度或中国,追求信仰的人所走的路,都应该是孤独的。求道者在沙漠里、在藤蔓纠结,有着无数蛇蝎的丛林里、在没有人烟的洞穴里,过着没有帮助的生活。他们必须忍受孤独,必须自己找到能与神见面的方法。他们必须自己想、自己找到做什么事,才会让神高兴。



记录他们艰苦的过程,最后终于得以见到神的书,就成了圣书。我现在的过程就是这样。或许我也该把我的这个发现写下来,遍留给后世。那些说“这是神已经死亡的时代”的人,都是不能像我这么认真寻找神迹的人。他们没有人像我这样,受到了彻底凌虐。



真正想追求神迹的人,一定是完全孤独的人;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兄弟、亲戚,是绝对孤独的人。这个世界上已经见不到这样的人了。



今天我杀死了菲伊·艾马森。我把她的脚从大腿根部拧下,把手臂从肩膀拉下来,然后把连着头部的躯体,放在消防车的上面,脚插在老虎的背上,手摆在飞机里。菲伊·艾马森和消防车很相配。F·E对F·E,是神分类过的同质物品,所以命中注定要放在一起。



然后,我又在那一瞬间看到了神。我的两肩像被人用力摇撼一样地抖着,我全身发抖,像痉挛似的停不下来。当我跌坐下来时,我看见迦南之地,而伟大的耶和华,就站在那片土地上。我虽然觉得疼痛,但还是一直看着耶和华的姿态。神与迦南之地,应许之地。



此时我始知何谓法喜。那正是被神的手抚慰过的人,才会有的感受。我虽然觉得痛苦,却又感动到无法形容。我一面痉挛,一面任由泪水不断地流下来。然后,我的耳朵旁边响起神的声音。神很高兴地和我合体,直接表明祂的喜悦。



我欣喜若狂,觉得无上光荣,是神告诉我,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快感。我也要感谢把我生下来的母亲。现在我已经和耶和华合为一,所以我就是耶和华,任何事情我都办得到!神也感到喜悦。藉着和我合为一体的方式,他表现出祂的喜悦了。



菲伊也是个可恶的人。她喜欢说话,最爱散播谣言。她散播的不是一般的八卦、而是别人的不名誉事件。她不会宣传好的事情,对于不够好的事,她却会地说成油添醋地说成见不得人的事件。她喜欢这么做的原因,是想把人当做动物一样来瞧不起。其实,她自己就是一只因为低级的欲望而蠢动的动物。



她和波妮一样,经常说我的坏话。那些坏话都是她们虚构的,所以受到今天这样的报应,是理所当然的事。



十二月一日



我能把村子里的女人的身体一一撕裂,这是耶和华的旨意,我是这个旨意的执行者。我就是这样向耶和华祈求的。我只要完成杀死女人的复仇行为,耶和华就一定会现身和我见面。



这本笔记簿上记录着这些事情,所以将来也会成为圣书。老实说我不喜欢血腥,可是只要活物献祭的血能让神感到喜悦,就能提高我的地位。多神教时代的迦南之地,就是用这种方法,来求取神的喜悦。中世纪的欧洲天主教会也引用这个做法,当时人们扑杀女巫,女巫的血能提高圣职者的地位,能保护世界的和平。



今天我杀死了柯妮·达文生。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想这么做了。这个女人罪恶深重。如果她是个欢场的酒女,也就算了,偏偏她是一个老师,而且利用她做老师所拥有的特权,一点慈悲也没有的伤害天真儿童的精神。她所做的事,是神绝对不能容忍的事。



在回教斋戒月的日子里杀人,实在是罪孽深重的事。但我不是回教徒,所以应该无所谓吧!如今就算神已原谅了世人,我也要杀死这些言行污秽的女人的身体,再原谅她们的灵魂。遗憾的是,她们被杀死以后,就不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被撕裂的身体,当然也不可能还原成原状,让我无法再杀她们一次。



她们真的是很可恶的女人。因为我很老实,不会反击,就把我当成小猫那样地任意摆布。柯妮尤其可恶,她是一个老师,在小孩子人格形成最重要的时期里,她有责任好好照顾她所教导的孩子,但是她却多年来不停的在众人面前嘲弄我,说善良年幼的我像只愚蠢而动作缓慢的大型哺乳动物,让我被所有的小朋友嘲笑。我的无力抵抗,对她来说是个优点,因为她只能藉着取笑我的方式,来让其他小朋友发出笑声。她是个没有能力的女人,是我最最不能原谅的人。



所以我也拧下柯妮的头,把她的头放在学校玄关的钟塔,插在圆椎屋顶的顶端,让去上学的学生们和老师们,都可以清楚的看到。为了让大家了解这是耶和华的作为,我便把希伯来语的耶和华之名的“Y”字,画在她的额头上。钟塔与柯妮·达文生,是C·T与C·T,又是绝佳的搭配。她工作的地点,就是暴露她死状的最好场所。



我把她的两只脚插在水塔的闸门上,两只手臂放在烟囱里,身体放在运送木柴的货物列车上。这样的话,她的身体就会随着列车绕行整个村子,村子的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她的尸体。



村子里的人开始感觉到有个以杀害女人,并且毁坏尸体为目的的杀人魔出现了,并且就在村子的外围徘徊时,一定会紧张得议论纷纷,有人可能会认为这些女人一定是被某个冷血的杀手杀死了,或许也有人会认为她们死于经常在北边冰冷的湖畔徘徊不去的魔鬼手中。其实神性就是如此。正义与疯狂,道德与破坏,是比邻而居的。这就是信仰。基督教徒不是杀害、镇压、拷问过数十万无辜的生命吗?如果没有那样的事,如何赢得大众的臣服呢?



变成埃及人奴隶的以色列人,他们觉得他们信仰的神耶尔的力量不够大,所以才会寻求更有力量的神耶和华。于是耶和华成为以色列人的守护神,帮助他们离开埃及。可是,耶和华虽然是以色列人的守护神,却是埃及人的冷血灾难,最可怕的恶魔。祂血染尼罗河,将虱子与病毒送到埃及的各个角落,让大量的埃及人生病、饿死。最可怕的事,就是祂也杀了全埃及刚刚出世的男婴。比起希特勒,祂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都是我从书上阅读来的。



耶和华对血有抗体,面对尸体被撕裂的埃及人时,祂可以无动于衷;可是祂又很容易因为感动而全身颤抖,就像小孩子一样。祂善嫉又易怒,严格禁止它的子民崇拜自己以外的神,若有人违反这项禁忌,祂会毫不犹豫的加以杀害。这就是以色列人的神。



如今的神为何变得宽大了呢?因为神失去了神性与年轻。犹太的神就是那样,我不想崇拜那样的神。那样的神像个生病的老人。犹太的神必须是年轻而有活力的强者,祂必须比任何神都强悍,并且行事果决,这样才能拯救一直过着趴在地狱里生活的以色列人。地狱里的生活不是宽大的救济行为拯救得了的。死掉的埃及人并非完全没有错,他们无理地让以色列人做奴隶,只求以色列人为他们奉献,却一点也不感激以色列人的付出。



所以,我所做的事,是耶和华决定的。我听到了神的旨意,我只是执行神的命令。



十二月二日



这里是苏格兰的荒野之地,几乎没人想住的遥远北方,神以前真的来过这里吗?神真的会从遥远的迦南,无视距离遥远,现身在任何地方吗?祂真的会同时现身在全世界的数百万个信仰者面前吗?



无论如何,现在耶和华确实在这里。所以,我今天杀死了佩琪·卡达。我把她的手臂从肩膀扯下来,把她的脚从大腿根部拧下。我也把她的头,从她的身体上摘下来,然后放在打开挂钟的后盖,将头放在钟摆盒子里。这就是P·C和P·C。我这样做之后,神又现身了。我的身体因为信仰的感动,又开始痉挛了。



佩琪也很可恶。她也是一个真正可恶的女人。回想起来,她才是最可恶的女人,因为她和我们母子受到伤害的事情完全无关,却用那种态度来对待我们。妈妈和卡达先生一点关系也没有,还经常带我到卡达先生的店买东西。我们在卡达先生的店里花了很多钱,买了很多玩具。



所以,卡达先生一直很感谢我们。母亲能够那样赚钱,是因为有我这样安静的小孩,为了弥补对我的强烈亏欠感,她便经常带我去卡达先生的玩具店。



佩琪之所以会和村子里最有钱的卡达先生结婚,是因为卡达先生老了,很快就会死了;她是个很会算计的女人,这是大家公认的事情。可是,她的婚姻和**有什么两样?如今她可以成为有钱人,能在村子里最热闹的街道拥有三家店面。HouseoverTimeJewelers珠宝钟表店、夏洛兹餐厅和维多利亚高级女装店都是她的。而尹凡梅斯车站前,好像也有属于她的大店面。这些都是从她的丈夫那里继承来的,不,是偷来的。除了上面说的那些店以外,村子里的杂货店和玩具店,及堆放食品材料的建筑物,都是她的产业。她是老板,只负责叫人做事和收钱。我小时玩的玩具,都是在她的店里买的。



且不论这些。她最让人不能原谅之处,就是她不仅隐藏自己的卑鄙行为,每次在我经过她家门前时,她总是露出冷笑,以叭哒一声大力关上门的方式来讽刺我,而且在她们女人们聚会的时候,把我当成嘲弄的话柄。她一定不知道我很清楚她的行径吧!



就像我前面所说的那样,我们母子一点也没有危害到她,反而还对她家的生意有贡献。卡达先生曾经拜托我做事,我帮他完成了,他很感谢我,在路上遇到我的时候,总会举起手来,和我打招呼。



妈妈是卡达先生的重要客人。在我家还算有钱的时候,也曾经协助过卡达先生,让他的生意日渐茁壮。这些事她都不知道。总之,她是个恶劣无礼,不知廉耻的女人。我还知道她曾在瑞典当过妓女,为了不想让人知道她的过去,所以来到这里之后,就很快加入那些怨恨我妈妈的女人中,并且率先嘲笑我,好表示她对那些女人的忠诚。



我把佩琪的身体放在船上,让大象驮着她那被撕裂下来的双脚,把她的双手放在巴士里。佩琪从前是个漂亮的女人,所以能够欺骗有钱的老男人,村子里有很多男人曾经对她纤细的脚,和白皙的手指,怀抱着憧憬。



十二月五日



我已经厌烦破坏了。但是,还有一个该死的女人,我只好又动手了。这个女人是琳达·史汪森。我什么也没有做,只是把她杀了,然后把她的尸体放在林伯格广场的中央。这当然是因为林伯格广场的缩写也是L·S的关系。



这些女人本来都不会有事的,但我让她们成为我与神相遇的纪念品。如果我一直被关在精神医院里的话,当然的,就永远也没有人会给她们责罚了。



F



现在我什么都明白了。为什么我会画图?为什么我会有未来的记忆?浓雾的世界中,人们的视力等于零,我在让我自己完全浮躁的记忆中,迷迷糊糊地杀死了很多人。我只知道我杀人了,至于我是怎么杀人的,我已没有感觉了。我现在只觉得很痛快。



我寻找我的记忆,思绪像在浓雾中、在森林深处徘徊犹豫一样,我很清楚地知道我杀人了,但杀人的感觉却不很明确。不过,即使这样,我的心情还是豁然开朗了。我全部想起来了,我觉醒了。我是杀人者,我是奉耶和华之名杀人的杀人者。



这本笔记和我所画的画一样,都是来自未来。我终于明白了。以前因为不明白,所以觉得很多事情不合理。不过,现在那些都不重要了,因为我来自未来,我所做的事都放在未来,我只是抱着那些事情的记忆,来到过去的世界罢了。



这本笔记簿就是证据。毫无疑问的,这是我的笔迹。我记得写这本笔记簿的时候,也知道写下来的东西都是事实。杀死那些可恶至极,害死我妈妈的女人时,我所获得的快感,我也记得很清楚。所以这是未来我要写的,因为我现在才来这里。笔记簿追赶着来到过去的我,也来到了这里。



我暂时恍惚了一会儿,然后把笔记簿放回抽屉里,再进入沟中,让金属板恢复原来关闭起来的样子,爬进狭窄的隧道中。我不觉得欢喜,也不觉得绝望,我只觉得情绪激动。我让手电筒的光线照着前方,专心地在隧道里爬行。



来到隧道中比较宽的地段后,我穿上外套,再继续四肢着地地爬到出口。一到出口,我就移动石头,再爬出城堡的地下道,又移动石头,再把石头盖回去。



我把手电筒收进外套的口袋,走到通往地下道的中庭。已经是黄昏的时间了。天空没有下雪,但是空气却更加寒冷。有一边的雪被夕阳染成了黄色。



一走出城堡,就看见一大群的像乌鸦一样警察堵在我的前方。警察的后面也围了很多人。看来他们是在等我。大概是我进城堡时被人看到了。



“打扰了。”一名警察非常客气的说。警察后面还有数辆引擎尚未熄火的警车,白色的蒸气不断地从排气管冒出来。



“这里发生重大的案件,所以我们现在处于非常警戒的状态。你不是村子里的人吧?”



我说我不是。警察立刻说:“那么,能请你到葛利夏警局回答一些问题。”



“不能在这里问吗?”我问。



“这里很冷吧?而且,我们的问题或许会问很久。”



警察接着用下巴指指警车,说:“我带你上车。”



“我能拒绝吗?”我问。



“很遗憾,你不能拒绝。”警察说。



“你有权保持缄默,并且聘请律师。还有,今后你的所有发言,都将作为呈堂证供,所以请小心说话。”



然后,他把左手伸出来,瞄了一眼手表上的时间,对他的同伴说:“现在是十二月三日,下午四点四十分。请记录一下。”



1



十二月三日的黄昏,尹凡梅斯警察局的两名警察从警车下来,巡视坎诺城的周边。有雾,看不到位于山丘下的尼斯湖。



从昨天的这个时候到今天的现在,一整天都没有下雪了,不过,因为有风的关系,天气还是冷得让人发抖。感觉上好像随时会下雪。



巡视过一楼的回廊后,警察进入城堡的地下道察看,接着又登上已经有许多鸽子巢,地方人士口中的伦敦塔。站在塔上时,他们看不见迪蒙西的商店街,转个身之后,也看不到另外一边的尼斯湖。因为没有看到任何不正常的地方,两名警察就一起下塔,并且踩着雪地,走过中庭,来到后面的墓地。雪地上的脚印并不多,看起来应该是同一个男人的脚印。这两名警察没有把这一点放在心上。



不知道是不是别的地方到处都有植物的关系,相形之下墓地的雪好像积得特别厚。墓石之间有只乌鸦。在一片雪白的世界里,这只乌鸦显得特别突兀。因为积雪相当厚,所以走起路来特别辛苦,但那只乌鸦却把嘴巴伸入雪地里,好像在戳什么东西。乌鸦好像戳到什么了,正用力想把那个东西拉出来的样子。



警察踩着雪一走过去,乌鸦立刻张开黑色的翅膀,发出叭哒叭哒的声音飞走了,警察来到刚才乌鸦停留的地方,确定了刚才乌鸦确实是在拉扯某个东西。他们虽然没有想到那会不会是尸体的问题,却还是满在意的。



警察的脚边,有一条白色、细绳一般的东西。因为被雪覆盖住了,所以光用看的是看不出所以然的。警察去拉那条绳子,没想到那东西还挺重的。警察用力一拉,却扬起一大片雪,还因此吓了一跳。



那是个网子。直径一码左右的金属圈上,挂着白色的网状物。金属圈的下面,是长约一码的木制把手。警察拿起这个看起来很像捕虫网的东西,看了一下子之后,判定这东西没什么意义,便把它放了回去。



但是,在走回城堡时,警察觉得好像有些不对劲。首先觉得奇怪的是网子很新,不像是用坏、用旧了而被丢掉的样子。既然是新的,就没有被丢弃的道理。



其次,这支网子是做什么用的?如果它是网,那网眼也未免太粗了。这么粗的网眼,如果要捉像凤蝶那样的大型蝴蝶还可以,要捉小型蝴蝶的话,就会被跑掉。更何况现在是冬天,这种季节不应该出现捕虫网这种东西。还有,这支网子颇有分量,用这样的网子捕蝴蝶,肯定会把蝴蝶的翅膀弄坏,那就做不成标本了。



那么,这支网子是做什么用的?为什么会被丢弃在这个地方呢?怎么样也想不明白。不过,当他走到有很多石头的中庭时,他突然想到了:这是捞鱼用的网子。用来捞湖那边的鱼用的。这么一想,他就豁然开朗,不再考虑这个问题了。



两位警察走出城堡后,就沿着城墙绕行,然后走到通往湖畔的坡道。那一带已完全被烟雾弥漫。上星期这里的地面上到处是色彩鲜艳的山毛榉落叶,现在落叶完全被雪覆盖,回归尘土了。



走下坡道,就是围绕着湖的小路。两位警察沿着湖边小路走着。空气中只有他们自己发出的脚步声,和湖面上传来的微弱水波声。这里原本就是人少车也少的安静小村子。他们觉得空气愈来愈冷,天空果然开始飘下细雪。上空好像传来风的声音,警察抬头看天空,但除了白茫茫的一片雾气外,什么也看不到。



他低下头来,继续在积雪小道上走着。雪愈下愈大,一位警察停下脚步,他想中止这个他认为没有意义的巡逻。走在他前面的警察也停下,回头看他背后的伙伴。他们虽然没有对话,但都了解对方的想法。



就在那时。空气里出现一个震动冷气的异样声音。两位警察立刻弯下腰,降低姿势。那声音的尾音拉得很长,很像动物的叫声。警察们伸直腰杆,紧张地看着湖水。他们觉得异样的声音是从湖水那边传来的。



那是从未听过的一种声音,和任何他们熟悉的动物声音不同。这声音撼动冰冷的世界,让两个男人的精神紧张到极点。这两个警察拚命的看着湖面,想要从那里发现声音的来源。



第一个钻进他们脑中的想法是:这是传说中尼斯湖的水怪——尼西所发出的声音。此时的他们,已完全接受尼斯湖有水怪的说法。因为除了这个,他们想不出这世上还有什么生物会发出这样的声音。他们一直盯着水面看,并且认为水怪正拨开浓雾,发出巨大的水声,准备登陆了。



他们等了一阵子后,水怪都没有登陆。那声音依旧很大声,两位警察要对话时,如果声音不够大,对方就听不到。可是再仔细听时,会发现那个拖着长长尾音的声音底部,有洽普、洽普的沉稳波浪声,这不是巨大的生物要踏出水面时,应有的激烈水声。



他们想水怪现在一定是静静地待在湖心了。于是他们一再集中眼力,看着湖心的方向。可是这一天的雾实在太浓了,天色又渐渐暗了,因此他们根本看不到湖心。



“回去吧!”一名警察说。他的眼里有惊慌的神色。他的心里虽然想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可怕的事,却抵不过现实里这奇怪的吼声带来的恐怖感。他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也找不到继续待在湖边的理由。



回到警车里的话,就可以用无线电联络,通知别人这里的情况;也可以利用车上的电脑,得到新的讯息。总之,继续留在这里听这个奇怪的声音,不仅没有意义,说不一定还会发生什么糟糕的事。怪兽电影里不是常有那样的情节吗?他可不想发出惨叫地成为第一个牺牲者。



另一个警察对想折返的警察说:“我这边很快就看完了。”



于是两个人在奇怪的吼声中,沿着湖边的小路快步前进。其中一个警察记得前面有个小栈桥,小栈桥下有条可以通往大路的石阶。这是走到停车之处的捷径。



“这是什么声音呀?”警察指着湖心方向说,他的伙伴摇摇头,只低声说了一句:“不知道。”



可是,问话的警察没有听到同伴的回答,因为他已经用手掩住耳朵,而且那声音实在太大了。他也没有回头看他的同伴。已经看到右手边的停船处了。木头栈桥朝湖水的方向突出。栈桥上有雪,倚靠在这里的四艘小船上也有积雪。因为连一公分也不想靠近水怪,所以他们都不想站在栈桥上。



走在前面的警察踏上石阶,他一跨步就跳上两三阶。这时,在后面的警察突然发出声音,喊道:“等一下。”



走在前面的警察闻声停下脚步,站在石阶上回头看。只见他的同伴站在雪中,举着手,眼睛一直看着后方的栈桥。



“什么事?”已经走上石阶的警察露出好像很烦的表情。这个时候谁都想快点回到温暖又安全的车子里。



“看那边。”他指着小船。站在石阶的警察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手指的地方。乍看之下,他手指的地方有个很像刚才的乌鸦的东西。这是一片白色的雪世界。栈桥是白色的,小船也是白色的,这个白色的世界里,有个黑得发亮的东西,显得非常突兀。黑色的东西在小船里,还没有被雪覆盖。不过,如果没有被发现,还继续留在那里的话,迟早会被雪覆盖住。



站在石阶上的警察的职业精神苏醒了,脸上露出“那是什么呀”的表情。于是,他慢慢的走下石阶,在异样的吼声中发挥勇气,逐渐靠近那艘有问题的小船。另一个警察则跟在他的身后。



警察的脚虽然已经上了栈桥,但心里还是有点犹豫。不过,他还是战战兢兢地在栈桥的木板上前进,慢慢接近那艘有黑色东西、令人害怕的小船。如果是平常时,警察应该不至于害怕到这种地步,可是在魔神的吼声中,似乎什么事都让人心惊胆战;更何况水中还可能随时会冒出像山一样巨大的水怪。



担心打滑的脚下、雾中的湖心、船内,警察按照顺序注意着这三点,才慎重的踏出脚步,终于来到小船前面。



四艘小船的船缘和舱板上都覆着白雪,但其中一艘的样子与其他三艘不同,因为它的舱板中央,有个相当大的黑色物品。黑色物品上并没有雪,它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个大行李箱。不知是丝还是缎之类的黑色布,把某个东西包裹起来了。



警察觉得这是个有点圆的方形行李箱,完全没有想到这是人类,只觉得它的样子像个胸部突起,向上仰躺的女体。但是再仔细看,那黑色的布像是女性的长袍,这时才有或许这是人体的想法。



不过,说它是人体的话,却不见它有头部;而且好像是长袍的下摆部分,被卷起来压在身体下了,所以看不到两只脚。它真的很像一个被平放着的、有点圆的方形行李箱。



还有,它也没有手,所以整体的感觉是方正的。黑色的布很新,看不到有血迹。袖子的部分被平整地贴在身后;也就是说袖子里是空的,如果没有头部,或大量的血液的话,很难让人感受到人类尸体的悲惨或可怕。但是,警察还是在雪堆中,看到颈部的断面了,因为这一部分有点被雪遮盖住了,所以不能立即发现。那果然是肉体损坏部位的痕迹。看到那个红黑色伤痕的瞬间,警察觉得血液逆流,紧张的情绪达到最高点。



警察反射性地低头看自己的脚下,同时伸出手指示同伴不要乱动。他认为应该会有脚印。他努力观察栈桥上的雪地,可是他绝望了,根本不可能发现凶手的脚印,因为雪地已被脚或手涂抹掉了,凌乱的雪地上看不到任何一个完整的脚印;本来或许还可冀望找到一点点的鞋底纹路,也被刚刚开始下的雪给盖住了。完全无法从这样的雪地上,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小船上也一样,舱板上的雪迹并不平整,显然已被破坏过,而且刚刚又下了新雪,所以真的无法看到可以成为证据的痕迹。



警察气得“啧”了一声,抬头看看天空后,又转头看看被浓雾深锁的湖心。那可怕的吼声还在持续中。



“我待在这里。”他鼓起勇气对他的同伴说。“你回去车里和中心联络,然后再带塑胶布过来。好吗?”



他的同伴很佩服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说:“知道了。”



另一个警察快步走往车子的方向。



我和御手洗教授一起在位于村公所的总部。窗外开始下雪,暖炉内的柴火持续燃烧着。此时巴格利和汤姆都不在这里,他们有事到葛利夏警局了,所以我今天到现在都还没有见到他们。



现在在这里的,除了我和教授外,就是葛利夏警察局的约翰·霍金斯警察和尹凡梅斯警察局的警察们。御手洗教授又说了一些关于这几个案子的共同点。他说到目前为止的所有受害女性,都是六十岁左右的女性,而且全是在这个村里出生的人,她们都没有在村子以外的地方居住过。他说得没错,受害者中没有男性,也没有年轻的女人。



此时,约翰的手机响了。



“我是约翰·霍金斯。”约翰对着手机说。“什么?发现尸体了?在哪里?”



约翰的声音很大,在暖炉旁边的御手洗教授回头看他,房间里的气氛立即紧张了起来,“又开始了!”的念头从我的心底跃出。真受不了!这种情形到底会持续到什么时候呢?到底要死几个人才肯罢休?到底是为了什么?



“坎诺城栈桥的小船中吗?那……是谁?”约翰好像在大叫一样地说着。我了解他的心情,但是他问那些话根本没有意义。



“还不知道是谁,但是知道是女人,穿着黑色长袍的女人。嗯。”约翰看着御手洗教授的脸,重复述说通话对方所说的内容。说完这些就安静下来,听对方说话。



“唔,是的,不知道是哪里的谁死了。还不知道死者是谁……没有手脚和头?是吗?知道了。我会马上和局长联络,然后立刻赶去。什么?你说什么?吼声?一直有不知道是什么在叫的吼声?很大声吗?那是什么声音?是尼西吗?”



在场的警察们听到这段话,有些人偷偷笑了。但是,曾经在西奈学校的山上听到奇怪声音的约翰和我,怎样也笑不出来。



“知道了,会马上赶过去的。”约翰关上手机,站了起来。



“尸体呢?”御手洗教授问。



“在坎诺城小船停泊处的小船中。没有手脚和头,只有身体。那个身体被黑色绸缎质地的长袍包裹起来了。还不知道那是谁。”



“黑色绸缎质地的长袍?”教授说,约翰此时又打开手机,按着机上的数字键,好像是想向巴格利报告的样子。



“我是约翰。坎诺城的栈桥那里发现女性的尸体了。没有头和手脚……”巴格利闻言怒吼,大叫“怎么会这样!”的表情,立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我也会从这里立刻出发。是,是,我知道了。”约翰才关上手机,手机的铃声马上再度响起。



“我是约翰·霍金斯。”约翰好像咬着牙说的,声音从齿缝里出来。



“噢,是。琳达。”约翰说着,他的声音和表情明显地柔和了,大家也都松了一口气。



“什么?你说佩琪不见了?”听他这么一说,大家又都紧张了起来。



“我想应该没有问题吧!什么?为了谨慎起见?嗯,你和亚文去她家,发现她不在家,所以打电话给我。知道。我会告诉局长。”约翰说着,准备挂断手机。就在这个时候,御手洗教授出声了。



“等一下。”他的手伸向约翰的手机,说:“我可以问几句话吗?”于是约翰就把手机交给教授。“嗨,琳达,我是乌普萨拉大学的御手洗洁。我想请问你几个问题,你为什么会去佩琪的家?”



接着,他静静地听对方说话。“琳达,这个我知道。但是,没有被你看到的人,应该不只是佩琪·卡达一个,为什么你会特别在意她呢?”他问完这句话后,又默默地听对方的解说。这次琳达说的话好像比较长,他沉默的时间也就比较久了。



“琳达,我希望你说得更详细一点。这件事很重要,或许这就是解决这个的关键。至少,这将是一个重大的线索。波妮、菲伊、柯妮和佩琪,她们四个人之间,一定有什么事是和她们四个人都有关系的吧?”



在场听着教授和琳达说话的人,心里都很紧张。这四个女人的年龄相仿,而且都是这个村子里的人。可以说她们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朋友,生活中共同的经验,是很正常的事。



“是的,不管什么细微的琐事,只要是你知道的,请你都告诉我。就算是你可能记错,或者是你个人的看法,都请你说出来。至于要如何判断这事情,交给我处理就好了。”



大概是琳达开始述说了,教授只是拿着手机,默默地听着。过了大半晌,教授才开口:“OK,希望以后你再说详细一点。我们再联络。”



接着教授就关掉手机,把手机还给约翰。



“约翰,请你和丹弗斯局长一起先去坎诺城的栈桥,然后立刻把尸体带回来好吗?我要马上去葛利夏的医院,准备检查尸体的事情。只要有尸体,就能推出死亡的时间。知道了这一点后,或许可以解决更多的疑点。”



“教授,那是佩琪吗?”我问。



“还不知道吧!”他说。



“为了谨慎起见,HouseoverTimeJewelers那边也……”但是,这句话他只说了一半就住口了。“算了,事情一件一件的解决吧。约翰,请你快点去。”



于是约翰打开窗户,直接走进外面的雪地里。教授焦躁地绕着房间走来走去,还不停地用左手去敲打露出来的前齿。



“早点注意到就好了。这果然是连续杀人案,是有原因的连续杀人案,不是什么无目标性连续杀人事件。”教授说。



“不是无目标的吗?”我不假思索地问。



“啊,也或许不是我想的那样。总之现在还没有办法确定,大概要请琳达来决定了。”



“那么,佩琪已经死了吗?”我说。但是教授转开脸,大力挥着手,说:“巴尼,因为尸体的身体穿着黑色丝绸的夜间长袍,所以很不幸的,很有可能就是她。”



“这次的受害者是佩琪……”



“所以现在再赶到她家或她的店里,也救不了她了。”



一位警察好家突然想到似的说了。“佩琪也六十岁了呀!”



2



然后我就跟教授一起来到葛利夏医院,等在坎诺城栈桥发现的尸体被送到这里来。当尸体被送进解剖室以后,我就坐在走廊的睡椅上,一边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威士忌,一边等待解剖的结果。外面的太阳已经倾斜,现在是下午六点了。



因为今天一整天什么食物也没有吃,只喝了一点威士忌,所以规规矩矩地坐在这里,让我觉得很痛苦。既然周围没有人了,我更干脆躺在睡椅上想事情。巴格利这家伙到底怎么了?难道他食物中毒了吗?为何到现在还没有看到他?虽然我并不想看到满脸横肉的脸,和一肚子肥油的身体,可是他不是说要亲手逮捕凶手,让我看到他把手铐铐在凶手的场面吗?发现凶手可能是怪物之后,知道自己逮捕不了凶手,就躲起来了吗?



看到我坐在睡椅上喝威士忌,他或许会像许多人一样,问我为什么要喝威士忌,难道就不能喝葡萄酒?会说这种话的,都是不懂酒的人。如果是在亚文的酒吧或我自己的住处,我就会喝很多葡萄酒,别说一打,就算十打我也有本事喝完。可是,在现在这种地方,我手中只有一个小小的不锈钢酒瓶,如果里面装的是葡萄酒的话,大概只能装两口,所以只能在嘴里打个转,然后和唾液混合之后才下喉咙,适合小口小口喝的威士忌。这么简单的事情,竟然有那么多人不明白,实在让我很讶异。



我已经不想再因酒而吐血了。被扔进开得飞快的救护车,把我像垃圾桶旁的破行李箱一样送进医院所带来的痛苦,我死也不会忘记。我只是喝醉了,并不是头就要断掉的伤患,救护车就算开慢一点,我也不会死,干嘛像赛车一样的横冲直撞呢?



那样快的车速下,每次转弯时,我的头就会在车内撞来撞去,让我吐血。可是,我一吐血,血就会喷到躺在我下面床铺的人的脸上,他也是个醉汉。为了不想喷得人家满脸血,我只好把要吐出来的血硬吞回去。那种把血吞回去的痛苦,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为了避免再度发生那种痛苦,叫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当然了,叫我不再喝酒是办不到的,除此之外,一个星期不吃饭、一个月不看女人,我都可以勉为其难地接受。没有酒的话,我就死了,那不是本末倒置吗?



“喝!到底是哪里来的哪个家伙呀?竟把这里当成公园的长椅子,在这里睡起觉来了。我还在想这个醉汉该不会是巴尼·曼克法朗吧?没想到还真的是你巴尼。”才觉得这个嘶哑的声音怎么这么熟悉时,就看到一头海驴出现在医院的走廊上。汤姆·格兰西斯刑警带着数名警察来了;琳达和亚文也在那一群人之中。这条原本十分安静的医院走廊,一下子成了北海沿岸,海驴聚集的场所。



“你手上拿的东西是什么?这个亮晶晶的的扁平瓶子该不会是酒瓶吧?巴尼。”巴格利又开始拐弯抹角地说话了。



“胃已经坏掉了,还坐在这里喝威士忌。只有傻瓜才会做这种事。喂,你是白痴吗?”



我边站起来,边把瓶子塞进外套的口袋里。“巴格利,你怎么现在才出现?你跑到哪里去?做了什么事情了?”我说。



“你是在质问我吗?我可以告诉你的事情只有一个。那就是:酒是有毒的。知道了吗?你好像已经喝得烂醉如泥了,还听得清楚我说的话吗?威士忌尤其毒。你明白了吗?”



“我明白。”我很老实地回答他。



“你现在在喝什么?”



“现在?现在我又没喝,”我说。



“要我亲自动手把它拿出来吗?刚才我明明看到你把那个小瓶子塞进口袋了。”



“什么嘛!你要说的就是这个吗?”我说。



“其他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巴格利叫道。



“不要这么大声,这里是医院。”我规劝地说。



“那是水啦。”听到我这么说明,巴格利露出佩服的表情,说:



“光喝水就可以喝到满脸通红,还会醺醺然地躺在这里。真厉害呀!”



我迷迷糊糊地点头称是。“真是个省事的家伙。”



我正想回他几句的时候,门开了。御手洗教授脚步匆匆地出来了。



“嗨,各位。琳达、亚文,你们也来了。”



“教授,那是不是……”琳达声音颤抖地发问。



“还不知道是谁。”教授说。“尸体上虽然有某个特征,不过还是无法确认是谁。目前只能推算出死亡的时间。”



巴格利立刻从口袋里掏出记事簿,准备做记录。他说:“请说吧。”



“死亡时间应该是十二月三日的早上,也就是今天早上。凌晨一点左右。”



巴格利闻言,便抬起头来,说:“你的意思是今天凌晨一点左右……”



“是的。”教授说。



“正好是换日的时间点。”我说。



“没有错吗?”巴格利说:“不可能更早吗?”



“更早?你是说什么时候?”教授问。



“例如说是昨天……也就是十二月二日黄昏时。”



教授很清楚地摇摇,然后肯定地说:“就算有什么奇迹似的状况发生,也绝对不可能是昨天晚上八点以前被杀死的。”



“绝对吗?”巴格利不死心地追问。



“绝对。”教授说。



“也就是说,是太阳下山后的事啰?”巴格利再问。



“是的。”教授很有信心的说,巴格利只好无言地陷入沉思之中。



“教授。”



琳达满脸紧张地走过来,我稍微退到一旁,好让她和教授说话。



“刚才教授说尸体上有某种特征。是吧?”



琳达问。教授点点头承认。



“是什么样的特征呢?”



“你是她亲近的好朋友吗?”教授问。琳达没有马上回答。我发现她的神色非常憔悴。



“我想我是她的好朋友吧!因为在这个村子里,称得上是她的好朋友的人,应该只有我吧。”



于是教授点点头,说:“或许她对你也隐瞒了这件事。我很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说。”



“那个特征关系到她的名誉吗?”琳达问。



“唔,可以说有吧!”教授说,“我会保守秘密的……”



琳达稍做思考后,又说:“如果那真的是佩琪,那么我就失去所有我在村子里的好朋友了。”



“那么你一定不想知道那是不是佩琪吧?”教授说。



但是琳达却摇摇头,说:“不,我一定要知道。如果那是佩琪的话,那我就得更加注意自己的安全了。或许我必须逃离别的地方……”



听到琳达这么说,巴格利讶异得抬起头来。



“或者我必须随时和各位在一起,一刻也不要离开你们。”



“这样比较好吧!”巴格利说。“你逃走的话,对方或许更容易找到下手的机会。”



依我看,巴格利其实比琳达更害怕,他更不敢一个人独处。



说到害怕,亚文和我及警察们,应该也都一样。因为这个杀人事件太莫名其妙了。不知道凶手是谁,也不知道凶手在哪里,更不知道凶手行凶的手法。当然也不知道凶手这么可怕的杀人行为,是不是会继续下去。凶手的所有事情,我们一概不知。即使是开膛手杰克的案件,至少还看得到动机在哪里。



“那么,我就说吧!不过,我现在要说的事情,希望在场的各位能保守秘密,不要说出去。”



于是大家都紧张地看着教授,等待他说下去。



“隆乳。”



“什么?”大家一脸讶异的表情,不明白教授的意思。



“尸体的**内有矽胶袋。也就是说,佩琪做过丰胸手术。琳达,你知道这件事吗?”



教授说。琳达想了一会儿,才摇着头,说:“不知道。没听她说过。但是……”



“但是?”



“听佩琪说过,她在瑞典时当过演员,所以……”



琳达一副绝望的模样,再也说不下去了。虽然还没确定,但是由此看来,那是佩琪的尸体的可能性相当高。



“那时她有名吗?”巴格利问。



“嗯。”琳达轻点一下头,她的声音非常小。“听说是的。她年轻时住在瑞典,来到这里后,偶尔还会因为工作而回去瑞典。”



“你还知道些什么吗?”教授问琳达。琳达歪着头想。



“知道她的血型吗?”



“不知道。”



“年龄呢?”



“年龄的话……她应该是六十七岁了。”



“哇,有这么老吗?”我想也没想地说。“看不出她有那个年纪。”



“她有去拉皮。”



“拉皮?那是什么?”



“消除皱纹的手术。”



“噢……”



拉皮、隆乳,还有雕塑身材,这些都是女性在失去美貌或青春时的补救之道吧?



“教授,她的死因是什么?”巴格利问。



“不是中毒而死的。”教授说。



“不是中毒而死的。”巴格利重复教授说的话。



“是的。”



“还有呢?”教授摇摇头,说:“总之,她的心脏停止跳动了。”



巴格利不断的点头。



“佩琪是瑞典人吗?”问这句话的人是亚文。琳达又是摇头。



“以人种来说是苏格兰人。不过,她说她的血液里也有瑞典人的血统。”



“苏格兰人种吗?这倒是第一次听说。”



“接着需要调查的地方是佩琪的住处。各位准备好了吗?琳达、亚文,你们要一起去吗?”教授说。



然后巴格利背对着我,说:“醉汉可以回去了。”



这男人真的是打从骨子里让人讨厌的家伙。



3



佩琪·卡达的住家,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房子;整栋房子被刺叶桂花树所形成墙围绕着,围墙上还有一道涂上深绿色漆的金属门。雪已经停了,黑暗的天空里,看不到星星,只见到屋顶上的白色积雪。



巴格利、我、御手洗教授、琳达、亚文和警察们一下警车,就又听到从天空里传来的异样吼声。吼声震动了寒冷的空气,一时之间大家都呆立在原处。好像整个迪蒙西都可以听到这个声音了。



精神濒临崩溃边缘的琳达,一副就要哭出来的样子。她的朋友一个个的死了,对她而言,这吼声无异是死刑的宣告。此时她的心情和平日大不相同。



我们男人比较迟钝。虽然面临的是前所未有的恐惧感,但也就是觉得恐惧而已,不像她还会产生令人害怕的联想。更何况我们对这个声音似乎也渐渐习惯,只为搞不懂这是什么声音而心烦,不再有那么害怕的感觉。



巴格利按了歌德式砖砌门柱上对讲机的门铃,但是许久都不见里面的回答。



“她一个人住在这么大的房子里吗?”御手洗教授问。



“好像是的。”琳达回答。巴格利继续按铃,仍然没有人回答,于是他就用力摇动金属门。这个金属门的另外一面贴着铁板,所以我们无法从铁骨的缝隙,窥视门内的情形。



“门后只有门闩,谁翻过这扇铁门,进去里面把门打开。”巴格利说。



于是一个年轻的警察便攀越铁门,跳进门的内侧。在这个时间里,天空里的魔神吼声好像要阻止我们做这些事一样,一直吼个不停。



铁门被打开了,大家一一踏入门内。这扇铁门果然真的只有一道门闩而已。巴格利伸出右手,拦住正要往前走的众人。“大家要小心。如果发现了什么脚印,千万别让它消失,并且尽快告诉我。”



巴格利手中方手电筒水平地来回照亮前方,几乎每个角落,都被他的手电筒的光线照射到了。院子很大,房子是木造的,和英国的有钱人比起来,这栋房子算不上是什么豪宅,不过,在这贫穷的村子里,这栋房子称得上是这里最豪华的了。在瑞典不起眼的女演员,隆乳之后嫁给有钱人,转身变为贵妇。人生也可以这样过。不过,这不是我熟悉的环境,我熟悉的环境是监牢。



院子的中央是被雪覆盖的花丛,中间还有一座雕塑,花丛的周围做成圆环,路上停着一辆车顶积着雪的四轮驱动车。佩琪的房子就在车子前面。环顾四周雪地上,没有像人类脚印的痕迹。



“那里有猫还是狗的脚印。”我说。



“我说的是人类的脚印!”巴格利显得很不耐烦。“好了,走吧!”



既然得到巴格利的许可了,我们便踏上洁净无痕的雪地。



眼前的房子没有一点灯光,一片黑暗。快接近玄关时,以巴格利为首的警察们,都从口袋里掏出白色手套戴上。我也很想戴,但是我没有准备那种东西。



到达玄关了。玄关的门上也有门铃。巴格利当然也去按铃了,当然也没有任何回应。这回我们有听到门内传出的微弱门铃声。戴着手套的巴格利把手放在门把上,摇晃了好几下。门从里面锁上了。



“琳达,你知道进入里面的方法吗?”巴格利问,琳达立刻摇头,说:“不知道。”



“要有钥匙才能进去吧!”我说。



“这点我当然知道。钥匙在哪里呀?”巴格利说着,又走回雪地里,依次碰触每个窗户。好像每个窗户都上锁了。



“这里的屋内灯光全都熄了,车子也在屋前。坎诺城那边则发现了一具曾经隆乳的尸体。史考特,你把这扇玻璃打破。这扇门内侧的门锁应该是喇叭锁吧!”



巴格利对门锁做了推测,然后指着看起来相当昂贵的黄色玻璃。我心想:如果里面不是喇叭锁,那怎么办呢?



那个叫做史考特的年轻警察,从腰间拔出用皮革包覆的警棍,然后用警棍轻敲玻璃的下方。巴格利拿着手电筒为他照明。在这个时间里,魔神的吼声仍在空中盘旋不去。



玻璃上出现了足以让拳头伸入的破洞了。这些人非常熟悉这种作业,将来如果不做警察,改行当小偷的话,大概会很成功吧!



“把手伸进去,试试看能不能打开门。”史考特在巴格利的命令下,把手伸进玻璃破洞中,努力地摸索着,连手肘都伸进去了。很幸运的,门内的锁正如巴格利所预料,不过,门锁似乎不只一个。



不久后,门开了。一踏入门,就看到空旷的玄关大厅里,铺着厚厚的地毯。玄关的正前方有楼梯,里面并排着许多观叶植物,左右还有一对大理石雕塑,分别是背上有翅膀的女性,和裸体的男性。此外,这里也有长型的玻璃柜,里面陈列着许多小石头和小物品。还有一座有钟摆的落地大型柱钟。玄关内的样子和她的店“HouseoverTimeJewelers”内的摆设很像。



“哈罗,卡达夫人。”巴格利向室内呼唤,结果当然是没有任何回应。如果这里会有回应的话,大概只有钟摆的声音吧!



巴格利和御手洗教授进门后,就立刻摸索着墙壁,寻找电灯的开关。巴格利发现开关后,马上按了开关。



灯亮以后,首先跃入眼帘的,是鲜艳的蓝色。那是地毯。那不是接近透明的天空蓝,也不是深沉的暗蓝色,而是界于两者中间,相当鲜艳的蓝色。



“这蓝色很漂亮呢!”教授感叹地说。



“佩琪说过的,一进入她家的门,就可以看到瑞典国旗的颜色……”琳达声音颤抖地说。她一直很紧张。或许即将见到好朋友的尸体这件事,让她感到强烈的害怕。



“原来如此。”从瑞典来的教授说。



“巴尼,你不要在墙壁那边摸来摸去。乖乖的像棍子一样站着看就好了。”



“像棍子一样?我又不是雕塑。”我一这么说,巴格利立刻接着说:



“要不,你就出去外面的雪地站。行吗?”巴格利又开始挑剔我了。楼梯下的门开着,里面是洗手间。同行的警察们也都进入屋内,跑到楼上察看。御手洗教授站在走廊上一面指挥警察,一面检查一楼的各个房间。



我和琳达、亚文这三个老百姓,呆呆地站在玄关大厅,什么事也不能做。这里只有我们三个人没戴手套,所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琳达一直低着头,忍受不安与悲伤的煎熬:亚文则一句话也不说,看样子是在想事情。



如巴格利所要求的,我静静地站着看了五分钟,就觉得没什么可以看的了。我心想:凶手会不戴手套吗?像巴格利这种人,都知道要戴手套了,凶手难道会不知道?这年头会疏忽到把指纹留在现场的歹徒,大概可以送到博物馆展览了吧。一百年前指纹的知识还不普遍,所以指纹是破案的重要线索。脚印也一样。如今哪有歹徒会留下脚印,让警察好办案的呢?如果有的话,这个歹徒可就是天生的活宝了。



过了一阵子,巴格利下楼了,御手洗教授也从一楼的走廊那边,回到玄关。



“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卡达夫人。连地下室也找过了。”教授说。



“二楼也没有人。这房子像个空壳。”巴格利瞪大眼睛说。警察们也纷纷回到玄关集合。琳达站在墙壁与警察之间,被重重包围、保护着。



“不管怎么说,这个时间不在家里确实很奇怪。”教授说。“不是吗?琳达。”



“是的。如果她要外出去旅行的话,一定会告诉我的。”



琳达同意地说。



“夜已深了,车子又停在外面,所以她应该没有外出,更何况现在是命案的非常时期,她不可能在这时去旅行。之前大家认为这是一起无目标性的连续杀人事件,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不论是这个事件的每个小关节,还是几位死者之间,都被一条看不见的线串连在一起。琳达,知道这条线的人,或许只有你了。”对教授的这番话,琳达无言以对。她的样子是肯定,也像是同意教授的说法。但是,一会儿之后,她却说:



“只有我?……教授,这是什么意思?”



“唔,你说这是什么意思呢?”教授双手抱胸,一动也不动地站着,又说:“大概就是你想的意思吧!”



然后教授又在厅内绕着圈子走,站在一旁的警察的眼睛,也随着他的脚步绕着圈子。过了一会儿,教授停下脚步,他说:“这个大厅内物品的摆设位置很奇怪。这里好像仓库一样,所有的物品都被胡乱地摆设着,例如雕塑和玻璃柜没有排成一列,而玻璃柜则是离墙壁太近,让人不能好好的观赏柜子里的东西。”



“你所说柜子里的东西,是指这些石头碎片吗?”我说:“谁要看这些没用的东西呢?”



“不想让人看的话,就不会放进这样的柜子里了。”亚文笑着说。



“这种东西最好不要让阿富汗人和瑞士人看到。”教授说。



“瑞士人怎么了?”



“还有就是那些观叶植物盆栽。那些盆栽摆放的方式很奇怪。没有排成一直线,好像是刚刚才搬过,正在考虑如何摆放似的。”



“教授,您刚才说阿富汗人和瑞士人,那是什么意思?”



琳达问。于是教授便看着琳达,反问:“佩琪对东方的艺术品有兴趣吗?”



“她曾经和我说过一些。她说她喜欢。”琳达回答。



“唔,她喜欢吗?……”教授说:“竟然有这么高水准的收藏。”



“那些石头碎片难道有什么价值吗?”我问。



“对喜欢的人而言,确实是有价值的。这些一定是从阿富汗来的。从前阿富汗境内有希腊人所建的城市,只是后来都灭亡了。这石头是石膏制的圆形浮雕,希腊人拿它铸造硬币。”



“很贵吗?”



教授稍微思索了一下,才回答我:



“也不算很贵啦,大概只能买两栋这样的房子。”



“两栋这样的房子?”我大声喊,警察们也议论纷纷。



“卧室的镶嵌架子上,有佛礼拜图的浮雕,那是三世纪时贵霜王朝的遗物。也有贝格拉姆(begram)的象牙珍雕。佛礼拜图浮雕和象牙珍雕,都是印度的佛教美术。贵霜王朝的遗物曾经拍成照片,在世界各地展览,艺术家们都很了解这些物品,所以最好不要让人看到这些东西比较好。”



“这些东西很贵吗?”



“对伊斯兰教徒而言,这些东西比石头更没价值。虔诚的伊斯兰教徒看到这些东西时,会立刻把它们打碎,丢到垃圾桶。因为神命令他们不可崇拜偶像。”



“那么,这里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



“因为这个世上有很多不肖的伊斯兰教徒。”



“这些东西真的那么贵吗?”我问。



“价值是人类赋予的。这些东西如果能卖得掉,大概可以买三个迪蒙西村吧!”



真是让我说不出话来的价格。如果教授没有骗人,那么佩琪就是全英国屈指可数的有钱人了。



“教授,你是在说笑吧?”巴格利说,于是教授笑了。



“开玩笑的。我只是稍微作弄一下你们。”



“一般老百姓的家里,不会有那种东西。”巴格利说。“这些都是国宝,应该都是不能运出国境的。”



“可不是吗?好了。不提国宝的事,我们言归正传吧!这个东西很奇怪,不应该放在这个位置上。”



教授靠近长型的玻璃柜前,轻轻摇晃了一下玻璃柜。又说:“谁来帮个忙好吗?”



立刻有两个警察走过来,用力帮他把玻璃柜向前移动。



“好,摆在那里就可以了。”教授突然在玻璃柜的后面蹲了下来,我们也都靠过去看。巴格利手中的手电筒光线,重叠在教授的手电筒光线照射到的地方。



“啊!”巴格利叫出声,于是所有警察的视线,都投射到他身上。蹲下来看时,发现靠近墙壁的地板上,有个相当清楚的褐色手印。



“藏在这个柜子下面吗?”



“未经分析是无法断定的。不过,既然这里已经发现了血手印,还是请摄影组的人来吧!丹弗斯局长。对了,也要请监识组的人来,因为应该还会有新的发现。好了,现在请大家退后。”接着,教授整个人趴在地毯上,用眼睛扫射手电筒的光线照射到的地方。



“果然。那里有人的形状,之前一定有人曾经躺在那里。这里的地毯几乎是全新的,靠近墙壁的地方更是没有人踩踏过,可是那里的毛有被压过的痕迹,还压出一个形状。没错,一定有人卧倒在那里。”



巴格利立刻有样学样,也趴在地毯上,利用手中的手电筒查看。靠近墙角的地毯上有个人形。我也学他们的样子趴在地毯上看,但我什么都没看到。



“啊,这是什么?”已经站起来,往地毯上的人形走去的教授,突然大叫出声。巴格利听到声音立刻走过去,我也靠过去。



“巴尼,你不可以再靠近了。”巴格利一边拿着手电筒四处照,一边伸出右手拦住我。不用说,他不想让我参与这个重大事件。



“我现在没有喝酒呀。”我抗议道。大家都以为我一天到晚喝酒,以某种程度来说,确实也可以那么说,可是,再怎么样我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都在喝酒呀。



“这个吗?”巴格利边蹲下边说。蓝色的地毯上,有个黄色线条的小图形,很像是个星星的记号。



“是大卫之星。”我说。那个图形很小,又离我相当远,很不容易看到,但是,我可以肯定那个图形是大卫之星。两个重叠的三角形,一个尖端在上,一个尖端在下。



“什么是大卫之星?”巴格利转头问我。“这个记号叫做大卫之星?”



我点头说:“是的。是犹太人的记号,以色列国旗下也有这个图形。不过,这里的这个图形画得有点斜,不仔细看的话,看不出是大卫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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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10:16



“大概是在痛苦中画的,所以才会画成这样。”教授说。“这个图形就在人头附近。”



“也就是说这是?……”巴格利问。教授慢慢地点头。



“死前留言。”我替教授说了出来。我想有学术地位的专家们,通常会不好意思说出这么小说味的词吧?所以我就替教授说了。



“我以为小说中才会有这种事,没想到事实上真的有。”巴格利好像深受打击,竟然一时说不出话。这大概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的死前留言吧!



“佩琪是侦探小说迷吗?”教授说。



“死前留言的目的是要告诉别人凶手是谁吗?”我说。



“是的。”教授同意我的看法。



“佩琪……不,卧倒在这里的人,想告诉大家凶手是犹太教徒吗?”



“应该是吧。”教授说。



“这村子里有犹太教徒吗?”巴格利问我。我因为一直在想事情,所以没有回答他。



“我不敢肯定,不过,应该是没有吧。”



结果亚文代替我回答了,并且问琳达:“琳达,你知道有谁是犹太教徒吗?”



琳达摇摇头。亚文又说:“佩琪当然不是……”



“她是苏格兰人。”



“苏格兰人不会信犹太教。”



“我知道一个。”我说。



“谁?”



“耶和华。”巴格利一听到我的话,立刻露出厌烦的表情。



“什么耶和华?他是谁?”亚文问。



“是犹太人的神。刚才的吼声也是祂发出来的。对了,那声音好像停了……”



“不要再说这个。如果一定要讨论什么魔神的事,那就等我不在的时候再讨论!”巴格利说。



“不过,临死前还能画出这样的图案,可真不容易呐!”我说。“这个图案相当复杂。”



“这应该是闭着眼睛画的吧!”亚文说。



“画的时候心里一定充满了怨恨。”教授也说。



“或者是在极度惊恐之下画出来的……”我说。“总之,死者无论如何都想让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所以拚命地留下一些讯息。”



“你说极度惊恐?”亚文说。



“嗯。她看到非常不可思议的东西了。”



“她看到怪物了吗?”



我稍微犹豫了一下,才点了头。我愈来愈相信一定是这样的。刚才还响着的魔神声音还在耳边。事到如今,除了这样的解释外,还能怎样解释呢?



“没有别的解释了吧?她一定是看到什么令她无法置信的事情,让她变得非常害怕。”



在场的人都安静下来,并且各自在脑海里想像那是什么样的情形。我的脑子也转个不停,想像面目可怕的怪物打开门进入这里的情形。柯妮!我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如果佩琪当时手里也拿着手机的话,她一定会和柯妮一样,对着手机留下和柯妮相同话语。



“如果这黄色线条的图案是佩琪画的,那么她是用什么画的呢?”琳达小小声地说。



“不会是这个吧?”教授把一个长方形的盒子递到琳达的眼前。



“啊!”琳达轻呼出声。教授已经打开盒子的盖子,盒盖内有COLORASSORTRAINBOW这样的字样,盒内由左到右,并列着蓝、紫、橄榄绿、白、红、橘、黄、黑、灰、褐等等,好像可以拿来画图的颜料。



“这是佩琪的东西吗?”



琳达慢慢地点了头,说:“是的,我记得我看过这个东西。”



“已经做过指纹监定了,但是盒子上面没有任何指纹。”教授说。



“被擦掉了吗?”亚文问,教授点点头。



“这东西是做什么用的?画图吗?”我问琳达。



“是化妆用的东西。”听琳达这么说,我还真的吓了一跳。



“化妆要用到这么多颜色吗?也会用到白色、黄色和绿色?”



琳达摇摇头,说:“我们一般人用不到那么多颜色,但是女明星演戏的时候,一定会用到吧。教授,你是在哪里发现这东西的?”



“刚才我没有告诉大家。警方从死者身上的长袍口袋里,发现了这个东西。”教授说。



“呜……”琳达发出绝望的声音,眼里立刻浮现泪光。凭着这个盒子,可以知道死者是谁了。我也在这一瞬间,想起去HouseoverTimeJewelers时,站在来调查店门被破坏的警察旁边,对着我微笑的佩琪。我也感到悲伤了。



“相对之下,盒子内的黄色颜料比较少。看样子是没有用笔,直接用手指沾颜料画在地毯上的吧?”教授说。



大家都同意地点头了,但是我心里还是有疑问。



“为什么用黄色呢?”我说。“白色比较明显吧?”没人回答我的问题。大家都没有意见吧!



“或者是黑色的也好。总之,黄色很不明显。”



“手伸出去的时候,正好碰到黄色的颜料吧!”教授这么说时,巴格利点头表示同意。



好吧,就算是这样吧,我可以同意这个说法。但是,就在我正想鸣金收兵,不再对这个问题提出意见时,脑子里突然涌现更大的疑问。我对凶手的行为感到奇怪。若凶手是人类,被害人是佩琪,并且是在这里被杀害的。佩琪没有中毒,现场也没有血迹,所以应该是被勒毙的吧?总之,她曾经卧倒在此——



慢着慢着。教授刚才说她心脏停止跳动了,可是死因不明。既然如此,会不会是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以至于吓死了?和柯妮一样。对了,柯妮的死因又是什么呢?



算了算了,这些以后再想吧,先想佩琪的问题。从画在地毯上的图形看来,佩琪并没有立刻断气,并且在她断气之前,凶手还曾经短暂地离开她的身边,否则她就无法在地毯上画下图形了。



我对上面的这些情节没有什么疑问。我的问题在后面。佩琪是死后被分尸的吧?凶手把画下“大卫之星”图形,完全断气的佩琪尸体抬离开这里之后,才到某个地方进行分尸行动的吧?如果是这样,那么凶手当时应该有看到这个图形。



画完这个图形后,佩琪是亲自把化妆盒放进口袋里的吧?这样的话,凶手极可能不知道化妆盒的事。但是,当时的佩琪有能力在画完图形后,还把化妆盒放进自己的长袍口袋里吗?画完图形后,这个盒子滚落在地毯上的可能性,或仍然被佩琪握在手中的可能性,应该更高吧?



不,我忘了教授刚刚说的话,他说盒子上的指纹被擦拭掉了。擦拭盒上指纹的人,除了凶手外,没有别人了吧!若是这样,就变成凶手特意捡起盒子,放进佩琪身上的长袍口袋里了。这不是很奇怪吗?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把盒子丢掉呢?



凶手看到地毯上的图形了,但是根据他的判断,知道无法从地毯上消除这个图形,只好置之不理;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凶手若还特意把化妆品的盒子放进口袋里,那就令人不解了。那不就等于亲手把证物交给警察吗?因为有了这个盒子,就能断定这个图形是佩琪画的。如果都不是以上的情形的话,那么就是当初铺设地毯的工人在施工时,所做的恶作剧。



“如果是佩琪的话,她的身体的其他部位在哪里?”巴格利嘶哑的声音让我的思考停顿下来。算了,反正我所疑虑的这些问题或许是存在的。凶手不是神,再完整的思考,也会有漏洞,也会有想错的时候。



教授听到巴格利的话后,双手抱胸地想了想,才抬起头说:“要找出其他的身体部位并非没有办法。身体在小船上……这个不对。”



“不对?什么不对?”巴格利问。



“到目前为止,我们发现尸体的地方,常常与死者的名字缩写是一致的。”



“啊!”大家异口同声地轻呼出声。



“一个例外也没有。头部,如果是有头部的尸体,那么发现这个尸体的地方,必定与死者的名字缩写有关。波妮·贝尼与黑色的长毛狮子狗,菲伊·艾马森与消防车,柯妮·达文生与钟塔,那么佩琪呢?……”



教授停住,思考了一下才又说:“佩琪·卡达是P·C,所以我说‘小船’是不对的。”



“P·C,P·C吗?……”大家都说相同的话。



“铅笔盒就是P·C,但是尸体无法放进铅笔盒里。”亚文说。



“PetCemetery(宠物坟场)!”我脱口而出想到一个P·C。



“哪里有那种地方?这个村子里没有。”巴格利立刻否定我所说的。



“P、P、P……PictureCard。”某一位警察说。



“那种东西无法放尸体。Pressconference(记者会)。”但是,这个答案也没有人同意。



“P,Pitcher、Personal、PoliceCar,这个不对。那么Popular、Public、Punch、Purple……”不少人加入这个讨论,大家议论纷纷,好像在玩文字游戏。



“Pipe、Paper、Party、Peg、Parasol、Pegasus(飞马座)呢?”一个警察指着背后有翅膀的女神塑像说。



“不对,那是Nike⑨。是N,不是P。”教授说。



编注⑨:希腊神话中的胜利女神。



“Peanuts、Peach、Pandora、Package……”



“来说说C如何?Cabinet、Computer、Candle、Cage、Camera、Cargo、Castle(城堡)?Castle怎么样?”



有个警察说,但是另一个警察说:“Castle里没有P呀!”



“Cabinet(橱柜)!对了,是PersonalCabinet(私人橱柜)!”教授说。“她的卧室里有那样的东西。”



接着教授便快步走到一楼的走廊边,大家都紧跟着他。教授带头来到走廊尽头的房间,迅速地打开房门。



从走廊入侵的光线照射下,众人的眼前出现一间华丽的女性卧室。电灯的开关浮现在贴着花纹壁纸的墙壁上,御手洗教授按下开关,室内立刻大亮,可以清楚地看到床铺旁边有一座桃花心木的橱柜。放在卧室里的橱柜,当然是个人专用的柜子了。我想:PersonalCabinet就是正确答案了吧!



这个柜子不大,高度大概只到我们的腰部。柜门的设计是左右对开式的,只要把左右的门都打开,里面有些什么东西就一目了然了。除了左右对开的柜门外,柜子下方还有个抽屉。左右两边的柜门上,各有一条细长的窗户,但是无法从窗户看到柜子里面。



教授和巴格利蹲在柜子的前面,分别把手放在左右两边的柜门上,我们则紧张地站在他们的背后。琳达双手掩着嘴,也和我们站在一起。教授先打开柜门,巴格利随后打开他那边的柜门。柜子里以金属铅条隔了好几层,每层都排放着东方风格的石像人头——全是人头,没有身体。



“不是这里。”教授说着,仍然谨慎地拉开柜门下方的抽屉查看。这个抽屉的深度不够,根本不可能藏有佩琪的人头。



“请各位查看其他的架子、柜子吧。局长,你认为如何?”



“我也去看看。”巴格利回答。



“这个也打开来看。”教授说。他往背后的方向走去,打开墙壁上的一扇大门。这门是摺叠式的,可以一面摺叠,一面往左右两边开放。这个大摺叠门占据了半片墙壁,另外半片还有另一个大摺叠门。这里大概是佩琪的衣物收纳室。这个卧室里,光是收纳物品的空间,就是我的五倍,衣服的数量,则是我的百倍以上。



一打开摺叠式的门,门内的灯光就会自动亮起,照亮里面的东西。里面有很多佛像般的东方人物塑像和浮雕。这个壁橱里除了这些,还有些别的艺术品,就是没有尸体之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