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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1 / 2)





  留住原本在他们中间, 闻余觉得碍眼, 给踢到地上去了。

  “汪!”留住不满地对着闻余嚎了一嗓子,然后再次跳上去, 这次它走到迟筝筝肩膀旁边窝着,不给闻余踢它的机会。

  果然, 闻余冷冷看了它一眼后, 便不再搭理它。

  留住尾巴甩了甩, 有些得意地挨着迟筝筝好好躺着。

  过了一会儿, 闻余说:“郑叶明天回来,晚上去给他接风。”

  顿了顿, 他说了句:“你也一起去吧。”

  “啊?”迟筝筝一愣。

  她是茫然为什么自己要去,闻余却以为她是茫然郑叶是谁。

  于是,闻余解释:“郑叶是我以前同学, 这几年一直在国外帮我处理事情,算是我除了宁秘书和郝经理几个人之外, 最得力的助手。”

  “哦……”迟筝筝眨了眨眼睛。

  “郑叶是郑家未来的继承人, 但他有野心, 不甘于此。他说他更看好余鼎, 郑家虽然也在往上走, 但格局只有那么大, 郑家负责人也就是郑叶父亲还能干下去, 他便在余鼎帮我开拓余鼎的未来。”闻余又说。

  当然,郑叶这样选择其实非常聪明的。

  闻余在商业上的天赋他显然是看出来了,余鼎的未来定然远不是郑家可以比拟的, 相较于回去守着郑家,郑叶显然更想见证闻余的商业帝国,甚至是帮忙添砖添瓦。

  这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是多么有吸引力的事情。

  而且,他帮闻余做事,也是有好处的,至少余鼎就不会与郑家为难,以后在商场上遇见了,郑家还能得余鼎照拂。

  这要不是郑叶能力出众,闻余也不会放心用他。

  迟筝筝恍然大悟:“哦~”

  她非常懂嘛,男主身边,怎么可能少了蜂拥而来的、一个个实力出众的小弟?

  如果没有,那不科学!

  要不是这是本无cp小说,男主身边肯定还有不少红颜知己,这才是男频标准套路。

  不过闻余对郑叶也真是不错,他这样不喜欢社交的人,竟然还给他接风,甚至还拉着自己凑人场……

  啧啧。

  “好的,到时候我们一起去。”迟筝筝点点头,趴回去,继续翻书。

  闻余嘴角微微扬起。

  给郑叶接风?

  呵,他是那么有闲心的事情人吗?

  郑叶说起接风的时候,闻余毫不留情拒绝,但郑叶又说——

  “哥,你真的不把嫂子带来我们见见?”

  他年纪比闻余还大,但叫一声“哥”,完全就是尊称。

  嫂子?

  闻余一听到这两个字,莫名心痒。

  于是,他说:“时间,地点。”

  就这么,郑叶的接风宴有了,闻余会带着迟筝筝出席。

  脑袋里面想着事情,闻余伸手将放在旁边的外套拿起来,给迟筝筝搭在肩膀上,他说:“别着凉了。”

  迟筝筝下意识抖了两下,将外套抖落,“我热,这都六月了,不用穿外套。”

  说完,才发现是闻余给自己披上的。

  这……

  她扭头看向闻余,对方倒是也没有什么其他反应,只是低头,将外套捡了起来,又放回旁边,口中叮嘱一句:“要是冷记得穿上,天气还没彻底热起来。”

  ——真如老父亲一般,操不完的心。

  “好……”迟筝筝应了。

  然后她就有些坐不住,干脆看了眼时间,站起来:“我和王嫂约好了做小饼干,我得先去厨房准备了。”

  说完,脚下抹油,溜了。

  闻余看着她的背影,失笑,摇了摇头。

  -

  小饼干做了不少,都是一口一个的,水果味,牛奶味,酸奶味,什么味道的都有,迟筝筝还是比较满意的。

  “闻余,尝尝?”她用一个盒子装了些出来。

  这可都是她亲手做的!

  闻余低头看了看,都很小一个个,但各种形状都有,挺……可爱。

  是迟筝筝才会做出来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