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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炮灰女配的锦鲤日常[穿书]第143节(1 / 2)





  十二三岁的孩子,已经不是一两岁的孩子了。

  这个年纪的孩子,被教养的很好,那么,她和自己的父母一定很亲。

  她又会不会愿意,回到这个家来?

  如果见了秦千汐之后,不光没有好处,反而让她的病情雪上加霜,那又要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  宝丫:吃瓜。

  第130章

  可这个想法, 至今也没有人能够知道,可能会有的结果会是什么。

  沈荣思按耐下了这个想法,将电话挂断之后, 说道,“小金要多久能到北京来?”

  算算时间, 如果金森是即刻启程, 带着那条链子前往北京, 时间最多也只需要两天多。

  两天的时间, 放在平时,一个转眼就过去了。可偏偏就在这种紧要关头, 连一分一秒, 都像是一年一样, 怎么都难捱。

  “这件事情暂时不能告诉汐汐。”秦国毅想了想, 说道,“汐汐的状态才刚好没几天,如果再受到这么大的刺激,万一情况不好,那么,我们这么多年来的努力, 就全部都白费了。”

  沈荣思又怎么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当下也是一点头, 和秦国毅对视了一眼,都有了某种的决策。

  对于这个孩子,秦家来来回回的找了这么多年都没找到, 其中如果说是没有人在中间干预,那也根本是不可能的。可要说有人干预,那,人又能会是谁?

  正在这时,外面的有人敲了敲门。

  夫妻两人回过神,过去将门打开。

  方玉雅夏天里穿了一身青色的连衣裙,陪着上面白色的短袖,自成了一派的特色。今天秦千汐穿了一身淡粉色的纱纱裙,出来的时候,正在摆动着自己长长的裙摆和绳结。

  方玉雅见着了,不由问道,“千汐这身衣服可真好看。从前我就说她穿粉色、紫色的好看,但是汐汐却总不爱穿那些……专注了找一些素色的穿。”

  沈荣思也跟着抿唇一笑,她那里是不知道为什么呢。

  当初孩子丢的那一天,孩子身上的小肚兜便是粉色的,上面绣着大片的莲花,寓意是好的,可不成想成了那么个结局。

  从那之后,秦千汐便很不喜欢用这些颜色的东西了。

  也还是自打万幸过来,说秦千汐穿这些颜色好看,秦千汐这才试着开始穿的。

  想到这里,沈荣思便不由将念头又放在了万幸的身上。

  这个孩子的出现,对于秦家来说,其实算是个福音。

  虽然她大权在握,于整个毕竟跺跺脚都算是能震三震的存在,可也就只有她这一家老小知道,她的心思,也早就已经不再那上面了。

  唯一的女儿出了事之后,她就很难以再讲全身心扑倒工作上去,日日夜夜的折磨,不光是对她,也是对整个家里的人的。

  可以说,万幸的出现,在当时,就是给这个已经即将濒死,甚至死气沉沉的家里,注入了一股生的力量。

  “是啊。汐汐穿着粉色的衣裳,就是好看的很。”沈荣思的眼中带泪。

  秦千汐十年如一日的单纯,生活在她的脸上一丁点儿的痕迹都没留下,往外出去,说她是大学生都是正常的。毕竟她双眼灵动,还有这完完全全的少年人的风采和性质。与他们这些被生活磋磨到眼中无光的大人们,还是不一样的。

  这种对生活希望的光,她在万幸眼中也经常看见,每次看见,都觉得是一阵的高兴。

  收拾好行装,便要带着一家人出去了。

  沈荣思轻轻地擦拭了一番眼角,旋即又笑了。

  即便那个女儿不认她们,又能怎么样呢?

  她们已经有宝丫了,比什么都强。

  *

  屋子里面的床铺老早就已经铺好了,万幸进去巡视了一圈,幸福的简直是不行。

  八十年代的乡村夏天并不算是太炽热,树木繁茂,各家各户都种植的有果树,果期到了就能摘着吃,还能挡着点刺眼的阳光。

  她们这屋里隔阵子就会有人过来打扫一番,不用想也知道是距离他们这里住的不远的四伯娘,万幸躺在床上滚了一圈,舒服的喟叹了一声。

  万海洋小朋友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仰着头,奶唧唧的说,“宝姐宝姐,你喜欢不?床褥都是我和娘刚给你晒得,打了好久——日头最大的时候给你打的,我娘说你就喜欢睡这种被子!”

  “宝姐喜欢啊!”万幸把小孩儿抱着忍不住亲了一口。

  小孩儿玩的浑身都是汗,刚才又刚刚下河摸了鱼,身上都是腥的,还是不让他上床了。

  万幸想了想下午的日常,说道,“小高——带着弟弟去洗澡——!”

  万志高在万家已经算是几个弟弟都很喜欢的大哥哥了,听见万幸一声令下,便吆喝着几个人去烧水洗澡去。

  万幸捧着脸笑,心想她虽然没有人家穿书的一二三四五个哥哥,但是她有一二三四五个弟弟也不错啊。

  再者,弟弟都是被她自己给一手奶到大的,好培养,知道护姐姐,比不好养熟的哥哥好很多了呢。

  再者说了,要说哥哥么……

  万幸摸摸下巴,起身,打算给远在天边的贺知洲写封信去。

  说起来贺知洲走的那天,她虽然拉着贺知洲一起去拍了照,但是忘记问他身上的伤势到底如何了,不过既然是子弹的贯穿伤,那想必伤势应该还挺严重的。